我市两级法院民一庭建立民事审判信息月报制度 |
发布日期:2003-07-16 |
根据最高院《关于建立民事审判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配合省院开展民事审判信息月报工作,从2003年7月开始,我市两级法院民一庭建立了民事审判信息月报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民一庭指派一名研究能力较强的审判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于每月五日前将该月民事审判信息报送中院民一庭,中院民一庭进行汇总后报送省院民一庭。月报主要内容是收集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期组织审判人员进行研究,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观点及理由、法律依据进行总结。每年底中院民一庭将各个基层法院报送《民事审判信息月报》情况进行通报。目前,七月份民事审判信息月报已报送完毕。 (民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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