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第二届“十佳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7-10

苏高法[2003]198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发广大法官争创一流的热情,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质高尚的法官队伍,展示全省法院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的新风采,展示全省法院“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的丰硕成果,树立全省法官新形象,扩大优秀法官的社会知名度,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省法院与江苏法制报社近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第二届“十佳法官”评选活动(这次评选活动是在全省法院开展第一届“十佳审判长”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的,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提出,活动名称更名为评选“十佳法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这次评选活动,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活动办公室。
    1、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省法院、江苏法制报社的有关领导组成。公丕祥同志任组长,丁巧仁、蔡则民、曹立久同志任副组长,蔡则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
    2、评选活动办公室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处。由教育处、宣传处、监察室、研究室负责人组成。蔡则民同志兼任主任,李颖、周齐汉同志任副主任。
评选活动办公室下设两个评选组:专家评选组、法官评选组。专家评选组,聘请有关法律专家、社会学者参加。法官评选组,聘请省法院资深法官参加。
    二、评选名额及参选条件
    1、评选名额:全省共推荐28名候选人进行参评(其中以中院为单位,推荐本市法院系统内部2名候选人,省法院机关推荐2名候选人),最终评出全省法院“十佳法官”和18位“优秀法官”。评选的对象是全省法院在职在编在岗、截止2003年年底前在审判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称的人员。推荐的人选应是审判一线办案人员。
    2、参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开拓创新。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宗旨观念牢固,大局意识强。有较强的调研能力,具备时代特色、具有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的基本素质。
    (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业务水平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精通本职业务。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办案效率高、质量好,审判业务实绩显著。在近5年工作中,审判工作水平在省辖市法院系统同岗位中处于领先地位。(所办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准确,实体、程序合法,办案数多,结案率高、裁判文书质量高,无超审限案件,无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因违法审判行为导致上访)。
    (三)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的纪律和省法院规定的“六条禁令”,文明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社会公信度高。
    三、奖励办法
    (一)对评为“十佳法官”者,颁发荣誉证书、记二等功一次,给予奖金600元。
    (二)对评为“优秀法官”者,省法院颁发荣誉证书。所在法院记三等功,给予奖金500元。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具体步骤分四个阶段:
    1、推荐候选人阶段。评选名额由个人报名、单位民主推荐,经广泛动员、层层评选、公示的基础上产生。各中院须于8月15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参选材料报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处。
    2、资格审查、确定向社会公示名单阶段(8月15日至8月30日)。由评审活动办公室根据参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向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
    3、社会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开辟报纸专栏。将28名候选人的简要事迹刊登在《江苏法制报》上,向社会公示,听取群众反映。
    4、评选审定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经评选活动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由社会专家、资深法官分别从各自的角度,根据候选人的参选材料按百分制进行评定打分(按照基本情况、调研文章、裁判文书写作、庭审录像资料分项打分),最终根据各候选人的积分多少排出名次,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并派员考察后,确定第二届“十佳法官”人选和“优秀法官”人选。
    5、表彰阶段(10月)
    受表彰对象将在全省法院“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参评材料
    申报参评第二届“十佳法官”的个人,要按时上报如下材料:
    1、填写《人民法院奖励审批表》一式3份(复印件25份)。
    2、主要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25份。
    3、中级法院书面请示、考察意见、公示情况说明、纪检意见。
    4、事迹简介、工作风貌新闻图片1张(事迹简介600字左右,照片7寸,登报公示用)。
    5、近期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及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的宣传调研文章各一篇,复印件25份。
    6、近期审理案件的庭审录像磁带一盘,时间45分钟以内,规格BETACOM。
以上报送的材料要真实、充分。工作风貌图片生动、画面清晰。庭审录像资料图像制作规范、声音清晰,办案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说理充分、审判公正、职业形象端庄。主要事迹材料要将近5年(1999年至今)来的获奖情况、调研文章数量、办案质量(每年的办案数、结案率、发回重审、改判、超审限等办案情况及累计数)反映清楚。
    六、评选要求
    这次“十佳法官”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法院要根据省法院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周密安排,从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安排好。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群众公认,力求客观、科学、公正地推荐候选对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运用有效载体,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法官素质,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以此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向前迈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服务“两个率先”、建设最安全省份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ΟΟ三年七月四日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