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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行理论研究 推进法院执行工作——陆洪生院长在常州市涉金融执行案件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3-06-26


陆洪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与金融机构联合召开常州市涉金融执行案件理论研讨会,是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的。会上,10多位论文作者交流了涉金融执行案件理论与实践调研文章,对当前金融案件执行难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创新金融案件执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刚才,还对40篇获奖论文及作者进行了表彰。论文交流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成果显著。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这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和获奖论文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合召开涉金融执行案件理论研讨会,这在我市尚属首次。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既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我们召开这次研讨会,既是加强执行理论研究,进一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的联系,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执行效率,保护金融债权,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这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得到了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和交通银行常州分行领导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执行理论研究,深化执行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开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努力打造金融安全区
    近年来,我市经济呈现在高平台上快速发展的态势,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与执行职能作用,努力建立金融安全区域,打造诚信经济、诚信城市,为我市经济蓬勃发展,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但由于企业改制步伐加快,一些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诉讼与执行案件剧增,同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少数案件难以执行,特别是一些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已成为近年来金融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信用,而且严重危及到金融资产的安全。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自去年7月起,全市法院开展了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将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列为执行工作的重点之重,针对此类案件数量多、标的大、难执行的情况,全市法院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周密部署并适时组织会战,依法执结了一大批涉金融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应清醒地看到,随着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力度的加大和金融债权管理的进一步强化,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受理的涉金融执行案件必将有增无减,执行工作任重道远。在充分肯定全市法院涉金融执行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正视过去此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增进理解,密切协助,联手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深入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三百三十一条的立法解释,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裁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坚决追究故意逃避或支持纵容逃废金融债务的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探索金融债权案件执行的新方式、新途径,最大限度地保证金融债权的实现。
    二、加强执行工作理论研究,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
    近年来,我市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大胆探索,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执行工作新体制初步建立。具体体现在:1、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已基本形成。市中级法院在本辖区内对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的体制初步建立,开创了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等新的执行格局。2、体现新要求、新特点的执行机构已普遍设立。适应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载体要求和执行权分权制约要求的执行局已在全市法院基本成立。3、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已初步建立。全面实施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在中院执行局内部比照“两庭一处”的模式重新调整设置了相关执行组,对执行案件实施有效的分权制约。4、执行方式在创新中迅速发展。我市法院以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重构查找被执行财产的程序,实行了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依据执行调查财产、人民群众举报财产、委托审计财产等执行新方式、新方法,并以所有权转租赁权、债权转股权、以物抵债和制发债权凭证等方式作为结案方式,赢得了执行工作的主动权。上述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和执行方式的创新,给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改革措施大多局限于操作层面,受整个法院管理体制的影响,许多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因素和各种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完全解决。因此,我们要从我市法院执行我作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崭新理念推进执行工作全方位改革。理论创新是其他一切创新的思想基础。十六大报告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执行工作改革和执行方式创新同样需要以理论创新为先导。近年来,执行工作改革与执行方式创新进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与注重理论创新是密不可分的。在与时俱进的今天,广大执行人员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从宏观到微观,从观念到制度,从执行程序到执行方式,全面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素质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执行队伍是做好执行工作的根本保证。经过去年的执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今年2月下旬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我市法院执行人员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从整体上看,当前执行队伍的素质是好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法院部分执行人员的素质与形势的民展和职业化法官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都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更新执行观念,坚持执行程序的独立正义价值,才能创新执行方式,提高执行艺术,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从容应对形势发展对我们执行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争做“学习型法官”,首先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反映时代特征的新的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夯实执行工作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行能力。要紧紧围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学习,理性思考,总结经验,指导实践。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市场经济理论,加紧对外语、电脑等一系列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第三要大兴调查研查之风,大力倡导立足执行工作本职开展富有成效的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
    同志们,在我市法院广大执行干警共同努力和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下,前阶段全市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次理论研讨会又获得了丰硕成果,为全市法院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创新执行方式,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让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共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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