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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法院为铸造高素质民事审判队伍——抓思想 抓技能 抓制度
发布日期:2003-07-03

 

     常州的民事审判承担着全市90%左右的案件,如何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精通民事审判业务,具备良好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经验和职业习惯的民事审判队伍,为“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在6月19日至20日召开的常州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中级法院院长陆洪生提出了“三抓”。
    首先,要抓政治思想,进一步树立理想信念。民事审判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努力用法官特有的职业品格、博大的胸怀、高尚的情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良好的形象和出色的工作去赢得社会的信任和群众的满意。
    其次,要抓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全市民事审判人员只有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网络运用知识等等,将学习和工作融为一体,将学习和实践紧密结合,才能以新的知识、新的理念、新的眼光、新的视野,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社会进步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
    第三,要抓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审判行为。要针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案件督查评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等。有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全体民事审判人员,要认真遵守《法官法》有关“十三个不得”的规定,严格执行省高院“六条禁令”,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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