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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法院认真传达贯彻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03-06-24

 

    为全面贯彻执行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6月23日下午,钟楼法院立即召开民一庭、民二庭职业法官、法官助理和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办公室负责人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对今后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部署。在会上,张伟明副院长传达了市委副书记于超、市中级法院陆洪生院长、时永才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分析了钟楼法院三年来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整改方向。张宏伟院长在讲话中首先要求广大干警必须充分认识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审判中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调整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民事审判水平。同时,他对如何搞好民商事审判提出了三点要求:首先,要在观念、理念上求得新的转变和创新。要树立大局观念,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积极实现依法服务“两个率先”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确立现代司法理念,在审判中牢固树立公正、中立、平等、公开、统一、文明和高效意识,坚持适用法律与适用政策有机结合原则,坚持法律适用统一原则,坚持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原则。其次,要在制度与机制上不断改革与创新。要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积极探索普通程序简易审工作,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要不断创新、完善审判组织运行新机制,充分发挥每一位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要进一步创新民商审判的指导和监督机制,通过健全重大案件汇报、法官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一套规范的业务学习、交流和研讨机制,统一审判尺度,规范审判工作。第三、要加强民商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和适用,尤其是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突出强调的十个方面案件的审判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消化,务必领会其精神,并正确贯彻到审判实践。

(钟楼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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