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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副书记于超深入武进法院及基层法庭指导法院工作
发布日期:2003-06-23

 

    6月13日,常州市委副书记于超在市中级法院院长陆洪生、武进区委副书记徐伟南、副区长金建勇陪同下,到武进区法院视察工作。于超副书记一行实地视察了正在兴建中的武进法院办公、审判大楼,并到武进横林法庭、横山桥法庭看望了审判一线的基层干警。在听取武进法院院长邰建平、横林法庭庭长纪建国、横山桥法庭庭长许中伟的工作汇报后,于超充分肯定了武进法院近年来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一、要更加自觉地为“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于超认为,中央领导同志要求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常州作为苏南经济版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率先发展方面责无旁贷,而武进作为常州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基础最雄厚的一个区,在率先发展的征程中责任更为重大。实践证明,审判工作只有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于超要求武进法院与全市法院一起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地把本职工作融入全市“两个率先”发展大局,把服务经济、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从更高层次、更广角度、更宽领域来思考和谋划法院工作,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两个率先”的伟大事业中来,为常州实现“两个率先”营造出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要更加有力地履行审判职能,实现审判工作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于超要求全市法院在工作中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使法院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新,把握规律性。要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既要保证正常的办案经费开支,又要依法、按规定收取诉讼费,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上,努力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两个率先”提供最大支持和最好服务。要更加全面扎实地履行审判职能,围绕实现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依法惩处和有效保护的关系,加强管理和搞好服务的关系,着眼长远和狠抓当前的关系;要围绕实现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目标,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工作运行机制的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工作;要围绕保障和促进“两个率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调节规范经济关系,排查处置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审判艺术和执法水平。
    三、要更加全面地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步伐。要紧紧抓住省高院在常州进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的契机,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试点,力求取得实效。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公正与效率。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官队伍素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以基层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双争”活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法院干警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用时代眼光、发展眼光、改革眼光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从严治院,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上,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促进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制度建设,真正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妨碍工作的问题,形成依法独立审判的氛围,更好地服务“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两个率先”。
    在视察新建的武进法院办公、审判大楼中,于超对武进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法院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他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要站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切实帮助解决法院 “两庭”和物质装备建设、办案经费等方面的困难,不断改善法院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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