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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法院深化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打牢法官职业化建设基础
发布日期:2003-06-23

 

    近年来,溧阳法院充分认识到高素质法官队伍是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法官队伍职业化的基础,把抓好现有法官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队伍业务素质,作为当前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在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的进程中,狠抓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打牢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基础。
    一、抓好学历教育,加快法官知识更新的速度
    法官的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是通过理论业务学习和具体审判实践逐步培养而成的。溧阳法院针对现有法官“科班”出身少这一实际情况,坚持学历教育与专业培训相结合,要求40岁以下的法官在2005年底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鼓励中青年法官向更高学历发展,积极选派优秀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项培训。抓好专业培训特别是对新的法律法规、WTO规则、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科技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加快法官知识更新速度,培养复合型法官。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法官报考更高学历的学习,对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官全额报销学费,对参加上级各种培训的按出勤考核,并按实报销培训费用。目前,该院90名在职法官中,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有40人,占44.4%,有多人正在攻读硕士学位,其余未到达本科学历的法官都在参加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
    二、开辟法官论坛,拓展法官业务交流的渠道
    为拓展法官业务交流的渠道,提高法官业务知识水平,总结交流审判工作经验,提高法官的审判工作技能,溧阳法官在全院开辟了法官论坛。法官论坛分为条块论坛和全院论坛。条块论坛在全院范围内按业务条线组织开展,由各业务庭负责人组织和主持,并确定主讲人员和论坛主题,主办条线全体人员、审委会成员及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院论坛由院长主持,全院干警参加,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办。法官论坛主要由主讲法官介绍自己在学习、办案过程中的心得体会、成功经验,供大家学习借鉴,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大家探讨。通过法官论坛,相互交流、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既有利于培育法官先进的司法理念,提升法院文化,又有利于保持案件审理中适用法律的统一性和准确性,指导审判实践。
    三、评选优秀文书,培养法官严谨细致的作风
    溧阳法院十分重视裁判文书的写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认为裁判文书不仅是法官审理案件结果的书面形式,更是法官裁判和智慧的综合反映。因此,该院把裁判文书质量的高低,作为衡量法官业务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对裁判文书的写作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精品”文书。要求裁判文书的写作,必须坚持理论性、现实性、法律性与社会性的四统一,注重逻辑性,加强说理性,让人看了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为了切实提高全院审判人员裁判文书写作水平,近年来,溧阳法院每年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编印成册,发给每位法官。通过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既增强了法官写好裁判文书的热情,又提高了法官写作裁判文书的能力。
    四、举办法学讲座,提高法官运用法律的能力
    溧阳法院努力构筑系统的学习教育体系,要求全院干警坚持不懈地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努力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不断更新知识和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了达到以上目的,该院抓紧岗位培训,积极探索专家、学者法学讲座、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新途径。从2000年起,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定期邀请这些高校的知名学者来院作法学理论讲座,通过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提问与解答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干警开拓了学习领域,丰富了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走上了综合发展的道路。
    五、编印《审判研究》,搭建法官调查研究的舞台
    溧阳法院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每年工作计划,并对各部门调研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切实做到任务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课题落实。为了使法官有自己的调研阵地,溧阳法院从2000年起,编印了内部刊物《审判研究》,每季度至少出一期,刊登本院法官撰写的调研文章。院领导身体力行,带头对审判与司法改革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撰写调研文章,指导审判实践与司法改革。注重调研工作的实效性,及时转化应用调研成果。建立调研工作奖惩机制,规定每位法官每年必须发表调研文章一篇以上,没有完成的不得参加年终评先。对发表在各级各类刊物上的调研文章,分别按县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的标准对作者予以奖励。

(溧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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