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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省法院依法服务“两个率先”指导意见》 我院提出拓宽三个服务
发布日期:2003-06-13

 

    作为审判机关怎样为“两个率先”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6月7日上午,常州市中级法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省高院出台的《全省法院依法服务“两个率先”的指导意见》和常州市委开展的“抢抓新机遇,推进新跨越”主题教育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习中,陆洪生院长认为,这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服务“两个率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机遇意识、法治意识,始终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开展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必须强化平等保护、中立裁判、司法公开、实体与程序并重等观点。不能单纯依靠审判权力树立法院权威,而是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以及热情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真正意义的权威和公信力,从而更好地为“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现提供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
    怎样服务“两个率先”?大家一致认为,必须拓宽服务思路、服务渠道、服务领域,除了在立案、审判、执行、司法建议等主要环节上提供有力的服务外,还可到有关企业送法上门、现场法律咨询等,通过特事特办,急案急办,把法院应当做好和可以做好的事情办好办实,全方位为经济发展,包括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为新型工业化的成长和发展,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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