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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法院受理首例涉嫌利用“非典”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发布日期:2003-05-28

 

    被告人童宝雨,男,1976年12月24日生,汉族,江苏宝应县人,大专文化,常州溢达服装有限公司职工。常州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3年4月24日上午,被告人童宝雨在常州溢达服装有限公司内,利用其工作的电脑,在互联网“大众社区”网站上以网名“tomtong♂”编造张贴了一条标题为“常州非典的现状”,内容为“据最新报道:常州估计有近120人不同程度感染非典!请大家务必小心。……”的帖子,该帖点击率为186次。天宁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消息罪。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刑一庭、天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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