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中院法警支队开展遵章守纪教育活动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3-04-29

 

    根据院务会议精神要求,为了认真落实贯彻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管理和监督工作意见(试行)》和《江苏省法院系统六条禁令》的规定,围绕支队在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采取“学好文件、检查对照、自我批评、落实责任”的办法,在全体干警中开展遵章守纪教育活动,以示教育和培养全体干警树立顽强的工作作风,增强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做到自我约束,自觉遵纪、服从管理、接受监督,具体实施意见是:

一、     目标要求

    开展遵章守纪教育活动,总的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要求,以江苏省院下发的《意见》以及《六条禁令》的规定为要求,本着紧密联系实际,统一思想,领会意图,实事求是,重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进行。认真从思想上解决以模范遵纪为荣,以漠视违纪为耻,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在政治上更加坚定,遵纪上更加严明,作风上更加扎实,精神上更加振奋。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施方法:

    1、围绕一个内容:针对近年来支队在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不足,进行自我解剖和梳理,找出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2、抓好二个落实:认真组织学好省院《意见》和《六条禁令》,强化支队内部监督、约束和规范,并落实到每位警员,增强执纪遵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贯穿在每人的工作中去;重温院、支队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自觉落实在行动上。

    3、注重开展三查:以省院《意见》内容和《六条禁令》规定,查自我如何落实执行;以院规章制度为内容,查近年来自我遵章守纪的不足情况;以支队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手册》为内容,查平时在工作中执行情况。

    4、采取四项措施:首先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的前提下,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在遵章守纪中存在的不足及共性问题,根据省院和本院的要求,结合支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其次积极走访社区党组织和家庭,广泛了解每位干警的社情活动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第三,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首先在党员中营造遵章守纪的氛围,起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四,与每人签订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责任书,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目标管理。

三、学习内容:

    1、江苏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管理和监督工作意见(试行)》;

    2、《江苏省法院系统六条禁令》;

    3、《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艰苦奋斗、居安思危、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关系的论述》,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4、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的有关章节;

    5、十六大报告中有关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内容。

    6、院、支队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四、具体要求:

    1、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遵章守纪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在查找自身不足时要实事求是,不能敷衍了事,要真正在思想上挖根源。

    2、党员、警组长要起骨干带头作用,做到主动学习、主动查不足,主动自我批评、主动挖根源。

    3、学习采取集中学和自学二种办法,每学一个专题,要撰写好心得体会。在对照学习规章制度时要逐条对照、逐条理解,自觉检查执行中的不足,实实在在地拿出自身的整改措施。

(法警支队)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