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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人民法院要依法平等保障侨胞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03-02-28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7日表示,人民法院要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反对偏袒本地当事人、歧视侨胞的行为,在审判活动中对内地当事人和侨胞的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平等保护。

    肖扬27日会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常委、香港华侨华人总会会长古宣辉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常委、香港华侨华人总会常务副会长陈金烈一行时作上述表示。他说,侨胞回祖国内地投资,是对祖国建设和发展的巨大支持。我们要切实保障侨胞的合法权益,使侨胞不仅感到人身、财产是安全的,而且当遇到法律纠纷时,合法权益也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切实保护。

    肖扬对人民法院涉侨案件审判工作提出了4条措施:对侵犯侨胞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正地审理,严惩犯罪分子。确保到祖国内地投资的华侨华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力为侨胞挽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要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反对偏袒本地当事人、歧视侨胞的行为,在审判活动中对内地当事人和侨胞的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由于侨胞经常身处国外、海外,在内地进行诉讼多有不便,人民法院将采取各种便利侨胞诉讼的措施在程序上方便侨胞诉讼,包括对侨胞实行司法救助措施;对于涉及侨胞的内地仲裁裁决以及港澳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将排除各种干扰,协助执行,切实保障侨胞的合法权益能够真正实现。人民法院将按照《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依法协助执行香港法院的有关裁决。对于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涉及侨胞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也要依法协助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实行涉外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审判水平较高的一个或两个中级法院集中审理这类案件,保障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质量,确保裁判公正。为了优化西部投资的司法环境,提高法官质量,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举办西部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实行东西部法官交流办法,促进西部地区法官素质的提高,为西部地区司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促进投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作出了积极努力。(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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