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执行人员认真复习迎接全国执行人员统一考试 |
发布日期:2002-12-08 |
根据省高院的通知,全省法院所有在岗执行人员将于2003年1月13日参加由最高法院统一命题的全国考试,内容包括民法通则、民诉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此,全市法院从强化业务素质入手,积极组织执行人员复习迎考。这次考试结果将全省通报,考试不及格的执行人员将停职培训一个月,再参加省高院组织的第二次考试,考试仍不及格的,调离执行工作岗位。 (执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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