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常州中院召开法院工作暨“十佳法官”表彰大会,市委书记李全林,省高院副院长丁巧仁到会并讲 |
发布日期:2002-10-28 |
10月24 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院工作暨“十佳法官”表彰大会,市委书记李全林,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丁巧仁到会并讲话。 市领导于超、邹宏国、朱龙虎、毛伟明、郭兴中、王如青等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洪生作工作报告。大会还对评选出的丁延陵等”十佳法官”和韦建军等”二十优干警”进行了表彰。 李全林指出,近几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4年多来审理了近20万件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妥善解决了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全法权益尤其为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优质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全林指出,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整休素质的根本途径。省高院决定在常州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这既是对常州法院工作的信任和肯定,更是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抓紧行动,按照省高级法院和市委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努力为全省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提供成功的经验。 李全林最后强调,随着法院地位和作用的日益突出,法院审判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对司法活动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主动地接受党委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力支持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协调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司法公正。要大力支持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把法官队伍的“进口”,疏通“出口”,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要以区划调整和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把靠得住,有本事,符合《法官法》任职条件的优秀 干部选拔到法院领导岗位上来,尤其要选自己好一把手。要加强对法官履行职务的保障,坚决支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逐步提高法官的待遇。各级人大、政府、政协要进一步为法院司法改善环境,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科技强警的政策,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全市法院审判长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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