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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律师出庭要穿律师袍
发布日期:2002-10-15

 

    从有关方面获悉,经司法部批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届时律师出庭时将穿上律师袍。

    今年3月30日,全国律师协会四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了《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有别于法官的黑色长款法袍,律师袍为黑色宽松式短袍,前摆呈开放式,以适合于多种体形。领口配有深红色领巾。胸前佩带律师徽章。律师徽章内圈图案为由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五颗五角星、三组正反相背代表律师的“L”图案组成的律师协会标志,外圈标有“中国律师”黑体、中英文字样,为纯铜镀镍材质,直径分为40毫米和18毫米两种。40毫米徽章为执业律师出庭佩带专用标志;18毫米徽章为律师平时佩带标志。

    办法还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要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

    全国律协对律师统一着装问题一直持谨慎态度,曾有部分律师对此提出过异议,但大部分律师对此举表示赞同。华伦律师事务所张晓明律师告诉记者,律师服的出现可以说是我国司法改革在形式上的一大进步,对于树立法律尊严和律师的形象建设都存在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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