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法院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出新举措:严格执行法官准入制度,并建立初任执行法官资格考试制度。 近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以制度建设为手段,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市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确保执行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执结案件数和执结标的额连创新高,2000年执结案件63300件,执结标的额126亿;2001年执结案件65616件,执结标的额168亿。但目前北京法院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日趋繁重、复杂的执行工作的要求仍有差距。 在今天召开的北京市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北京高级法院规定今后担任执行法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拥有审判职称和审判经历,通过初任执行法官资格考试,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作风过硬。同时,建立初任执行法官资格考试制度。今后,拟调入执行机构担任执行法官的人员必须参加这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担任执行法官。 (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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