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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队伍将对不合格干警进行调整和调离
发布日期:2002-08-19

   

    人民网西安8月16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今天在西安结束的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强调,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地各部门政法队伍将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和调离,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期两天的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以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交流了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研究了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张耕讲了话。陕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0个省的省委政法委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与会人士强调,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巩固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法干警的言行、政法队伍的形象与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相关,政法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着国家政权的巩固和人民的安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领导班子的考察、充实和调整,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与会人士认为,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进行教育整顿和专项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健全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把带好队伍的责任真正落实到各级政法部门领导肩上。严把政法队伍的"进口",疏通"出口",认真落实"凡进必考"的原则,建立并严格执行统一招考制度和考察考核制度。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和调离。对那些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的极少数"害群之马",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主管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中央政法各部门政治部负责同志,中组部、人事部、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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