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光: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02-08-02 |
一部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的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8月1日公布,并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继1991年首次对适用企业破产法作出司法解释后,对适用该法及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所进行的第二次全面系统的解释。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就这部司法解释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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