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高法要求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步伐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法官员额 提高任职门槛
发布日期:2002-07-29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步伐,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法官队伍,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通知说,多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事实证明,法官队伍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但不可否认,法官队伍现状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整体素质尚不适应形势与任务发展的需要,违法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通知说,各级法院要在综合考虑中国国情、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在现有编制内,合理确定法官员额。 

    通知说,各级法院要进一步规范法官选任程序,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地方各级法院补充法官人选,必须经过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考核,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现职法官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任职条件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法官职务,调整工作岗位。 

    通知说,各级法院要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前提下,上级法院的法官职业出现缺额,逐步做到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助理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可被选任为法官。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各级法院补充书记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改革法官惩戒制度。要建立、健全审判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规范,完善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辩权利的程序。进一步健全法官自律制度。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