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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丕祥副院长调研指导我市法院工作,希望做到“四个进一步”
发布日期:2002-07-09
 

7月3日,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公丕祥在常州市委副书记于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毛伟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春生、市中级法院院长陆洪生的陪同下到市中级法院、武进法院小河法庭进行调研。公副院长详细听取了市中院陆洪生院长、武进法院耿凤琴院长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市中院和基层法庭的硬件设施,亲切看望了审判人员,并与部分审判人员进行了座谈。公副院长对市中院和武进法院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奋战在审判工作一线的广大干警表示慰问。在常调研期间,公副院长还会见了常州市委书记李全林、市长范燕青等市领导,并进行了亲切会谈。武进区委领导也参加了调研。

公丕祥副院长指出,听了你们的工作情况,有两个强烈感受:一是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为法院改革和发展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为法院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外部条件。二是常州两级法院工作抓得比较扎实,工作目标比较明确,能从实际出发推动法院的改革与发展。市中级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方面推行了审判长主持下的合议庭负责制,建立特邀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减刑假释案件试行听证制。武进法院提出的五大模式,即案件庭审模式、案件决策模式、案件流转模式、案件管理模式、法院人事管理模式,内容很有创造性。公丕祥副院长对全市法院工作寄予希望,提出了“四个进一步”的要求。

一、进一步围绕大局,做好司法保障工作。常州近几年变化明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方面工作呈现出一个蓬勃的发展态势 。法院工作的一个基本职责就是为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提供保障关键要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这是服务大局、提供保障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各级党委对法院工作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更要强化公正意识,强化依法办案意识。

二、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稳步地推进法院改革。目前,法院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五年改革纲要实施已经是第四年,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深化改革。要坚定信心,同时冷静分析这几年来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必须为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服务,始终不要偏离这个主题,在坚持公正的前提下,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改革要讲究实效,既要有通盘考虑,又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地区法院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改革的效果。常州法院在这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使法院改革有一个新的局面。

三、进一步重视基层建设,切实把基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基层法院建设目前处在一个关键时期,面临的任务最重、矛盾最多、困难也最大。上级法院要加大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基层法院工作做好了,整个法院的面貌就会焕然一新。重视基层建设也包括加强法庭建设,常州法院15个法庭都能达到小河法庭的水准,省高院提出的法庭建设正规化、规模化的目标,就比较好地实现了。要进一步加大法庭建设力度,使后进法院尽快达标、上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李佩佑院长在常州法院“双争”活动动员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常州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工作在审判、执行第一线的干警非常辛苦。案件任务这么重,人手这么紧,困难也比较多,能保持一个好的工作状态、精神面貌是难能可贵的。当前,社会对法院越来越重视,法院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同时风险也越来越大。法院能不能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没有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良的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要承担起新时期赋予的任务和责任是不可能的。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法院队伍出现极个别法官违法违纪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必然,关键是我们怎么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常州中院党组下决心利用反面典型开展集中整训,我觉得是抓到了关键。这么做的目的是使法院形象更好,使法院担负的责任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使法院的面貌有一个新的变化。同时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在职培训、学历达标,切实提高法官队伍业务素质,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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