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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并举 中国禁毒严打专项斗争取得七大战果
发布日期:2002-06-26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各级禁毒部门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不断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各项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今年初,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并专门部署,从二月到七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掀起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当前,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正在蓬勃开展,并取得七大战果。

  第一、针对危害中国的毒品主要来自西南境外“金三角”地区的特点,确定了“四禁”并举,堵源为上的战略。部署云南、广西等西南边境地区不断强化堵源截流工作,进一步完善查缉网络,加大口岸、交通要道、车站、机场的公开查缉力度。一至六月中旬,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四万五千三百七十八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三万八千七百六十五名,缴获海洛因四千零三十五千克。

  第二,针对国内出现的制贩、吸食化学合成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日趋严重的情况,加大打击制贩冰毒、“摇头丸”等化学合成毒品违法犯罪力度。

  第三,针对中国地域辽阔、毒品问题地区性差异较大,部分毒品集散地、中转站的形成对毒品形势有全局性影响的实际,确定了“抓住重点、以点促面”的工作思路,对国内十七个毒品问题突出的地区重拳出击,综合治理,摧毁了一批危害较大的贩毒团伙,抓获了一批恶名昭著的境内外大毒枭,打掉了一大批危害一方的贩毒网络。

  第四,把严格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作为解决制贩化学合成毒品的釜底抽薪之策,重点加强了对麻黄素、1-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等八种主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强化生产、运输、管理、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制,认真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国际核查工作,积极参与联合国麻管局组织的“紫色行动”和“黄宝石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国际核查,去年共成功阻止二十一笔、共计一千三百五十二吨的易制毒化学品非法外流。

  第五,为从根本上压缩毒品消费规模,紧紧抓住禁吸戒毒这个关键环节,坚持以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为载体,推动各项禁毒工作全面发展。一至六月中旬,全国累计强制戒毒十万四千二百九十八人次,劳教戒毒三万九千九百三十八人。

  第六,始终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解决国内毒品问题的治本之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以青少年和高危人群为重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并在每年“六·二六”国际禁毒日期间掀起高潮。

  第七,针对毒品问题全球化和禁毒工作国际化的特点,把禁毒国际合作作为中国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禁毒组织的合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由于受世界毒潮泛滥的影响,中国的毒品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态势还没有改变。二是国内毒品消费市场继续扩大,滥用海洛因的人数持续上升。全国公安机关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九十余万人,其中滥用海洛因人数达七十四万余人。三是化学合成毒品问题日趋严重。制贩、吸食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四是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屡禁不止。五是毒品问题诱发大量违法犯罪和各种社会问题。

  对此,国家禁毒委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强调,各地要以“六·二六”国际禁毒日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将禁毒专项斗争推向高潮。(完)

  新闻背景:今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是“吸毒与艾滋病”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电今年国际禁毒日主题确定为“吸毒与艾滋病”,充分表明了国际社会对因吸毒导致感染艾滋病问题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国的艾滋病问题发展之快令人担忧,而导致艾滋病问题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元凶就是吸毒。

  自一九八五年中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毒感染者后,艾滋病毒在中国传播扩散的速度迅猛。据统计,截止二00一年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三万多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占百分之六十八点七。

  吸毒人群中艾滋病毒传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流行地域逐渐扩大。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四年,全国只在云南省的吸毒人群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至二00一年底,全国共有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吸毒人群中检测出艾滋病毒感染者。

  二、流行速度日益加快。中国吸毒人员感染艾滋病毒的比例逐年增加,平均感染率已从一九九五年的百分之0点0四上升到二000年的百分之四点九八。吸毒成为中国艾滋病毒传播的主要渠道。

  三、吸毒人群艾滋病毒流行的潜在威胁巨大。虽然感染艾滋病毒的吸毒人员所占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比例并不太高,只有百分之三,但是,由于中国吸毒人群以吸食海洛因为主,有百分之五十三点九的吸毒人员采用注射毒品方式吸毒,其中百分之三十七的注射吸毒者共用注射器。因此,在局部地区吸毒人群中艾滋病仍有进一步流行的可能。

  四、滥用苯丙胺类毒品有可能成为间接传播艾滋病的途径。近年来,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速度极快,吸食人数急剧增多。部分吸食者滥用此类毒品后,行为不能自制,极易发生嫖娼或群体性乱,滥用苯丙胺类毒品可能成为性传播艾滋病的媒介。

  新闻背景:禁毒日中国法律对各类毒品的界定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电从一九九0年起,中国每年在“六·二六”国际禁毒日前后均集中开展大规模的禁毒宣传活动,各地公安、宣传和教育部门积极行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广大群众的禁毒宣传活动,有助于提高全民防毒拒毒意识。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二日至二十六日,在维也纳召开了由一百三十八个国家和地区的三千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大会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建议,将每年的六月二十六日定为“国际禁毒日”。在同年召开的第四十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定每年的六月二十六日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什么是毒品?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它具有依赖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什么是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属于中国麻醉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共七类一百一十八种。

  什么是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属于中国精神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等,共一百一十九种。

  什么是兴奋剂?兴奋剂是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常见的有:苯丙胺类(冰毒)、苯丙胺类衍生物MDMA、MDA(摇头丸)、可卡因、咖啡因等。

  什么是冰毒?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又称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黄素),属于苯丙胺类中枢神经兴奋剂,是中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其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吸食冰毒可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在人体内的作用快而强,一旦断药,会出现戒断症状。用药后精神兴奋,对食物和睡眠的要求降低,常导致激动不安和暴力行为。

  什么是“摇头丸”?“摇头丸”是安非他明类衍生物,是亚甲基二氧甲基安非他明的片剂,属中枢神经兴奋剂,是中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摇头丸”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对人体有严重危害。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渡、情感冲动、嗜舞、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出现幻觉和暴力倾向等。

  新闻背景:警惕苯丙胺类毒品的新危害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电 有专家预测,二十一世纪苯丙胺类毒品可能取代海洛因成为主要的滥用毒品。公众对海洛因及其危害已有所了解,但对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知之甚少。

  苯丙胺类毒品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属于精神药物。它包括三大类:一、传统型苯丙胺类兴奋剂,主要代表药物为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二、减肥型苯丙胺类兴奋剂,主要代表药物为芬氟拉明、苯丁胺和硫酸苯丙胺。三、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主要代表药物为替甲基苯丙胺(MDMA)、替苯丙胺(MDA)、二甲基苯乙胺(MDEA)。由于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能够成瘾并对人的身心造成危害而受到国家管制。

  当前滥用的“摇头丸”,是多种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的混合物,常见的为MDMA和MDA等,而且掺杂了大量的其它物质。由于苯丙胺类兴奋剂的药物类型不同,吸食后的生理、心理反应也不一样。吸食甲基苯丙胺后,吸毒者高度兴奋,食欲减退、不知疲倦,可以数十小时连续工作。减肥型苯丙胺类兴奋剂能明显抑制脑干饱食中枢神经活动,从而使食欲减退,以达到减肥目的,但也让使用者精力充沛,不思睡眠。与甲基苯丙胺相比,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中枢兴奋作用较弱而迷幻感觉作用较强。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能使服用者情绪兴奋并产生明显的迷幻感,还可以带来较强的“共鸣”作用。滥用者口服后约半小时出现幻觉,警惕性下降,性开放倾向增强,极易出现群宿乱交行为。吸食苯丙胺类兴奋剂也会产生耐药性,吸食一段时间以后必须加大用量才能达到吸食的快感和致幻效果。

  吸食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精神损害作用,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后最常出现的后果是精神病样症状。

  二是生理(主要是对心脏)损害作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能对心血管产生兴奋性作用,导致心肌细胞肥大、萎缩、变性、收缩带坏死、小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和小血管痉挛,从而导致急性心肌缺血、心肌病和心律失常,成为吸毒者突然死亡的原因。

  一旦染上疗苯丙胺类毒品的毒瘾,要根治就需要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苯丙胺类兴奋剂由于没有确定的身体依赖性,其戒毒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而对苯丙胺类兴奋剂滥用者的戒毒治疗主要是停止吸毒,进行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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