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江苏“书写时间鉴定实验室”打击伪造证据犯罪
发布日期:2002-06-11
    新华社南京6月10日电(卢志坚  奚彬)江苏“书写时间鉴定实验室”通过高科技的方法准确鉴定文字证据产生的时间,有力地打击了篡改时间、伪造证据的不法行为。自1999年3月成立至今3年多的时间里,这个实验室已经受理了近600份书写时间鉴定委托,出具了近500份书写时间鉴定书。

    法律事务中,时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在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劳动仲裁等法律事务中,总有一些不法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篡改相关文字证据产生的时间,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谋取不法利益。

    沈阳巨贪、原副市长马向东受贿串案的顺利查处,就有这个实验室做出的贡献。2001年2月,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马向东受贿串案中,发现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驻京办事处主任翟力收受了一个工头一笔100万元的贿赂。当时翟力表示暂不缺钱,先放在这个工头那里,等要用时再找他。后来,翟力的一位朋友向他借钱,翟让他去找那个工头,工头便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欠自己的工程款中划拨了100万元给翟力的这位朋友。

    翟力案发后,工头为了掩盖这一事实,让翟力的这位朋友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办了借款手续,把借据的时间写成“2000年6月5日”并入了账。这样,工头送给翟力的100万元行贿款就变成了翟力那位朋友本人向房地产公司的借款,表面看与翟力无关了。

    办案中,侦查人员敏锐地发现这笔借款手续可能是假的,但一时无法证明。他们将这一借据送书写时间鉴定实验室鉴定,“狐狸的尾巴”马上便昭然若揭了。鉴定发现:这项借款手续的实际形成时间不是借条上写明的2000年6月5日,而是翟力受贿案发后的2000年12月。据此,翟力收受这100万元贿赂的事实很快得到认定,翟力串通朋友、工头搞“攻守同盟”的企图就此宣告破产。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