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统一编队管理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02-04-17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今天从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各级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统一的编队管理,健全机构建制,规范专业职能,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明显的提高,积极承担和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能,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司法制度的完善,司法警察承担的工作越来越繁重。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各级法院切实加强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目前,全国法院共有司法警察3万余人,66%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都建立了司法警察总队,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分别建立司法警察支队和大队,并普遍加强了教育培训、规范职能和警务管理。司法警察已全面承担了法庭安全警卫,传带证人出庭,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提解、押送、看管刑事被告人,参与司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产以及执行死刑等各种诉讼任务。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全国各级法院的司法警察参加值庭350多万次,押解刑事被告人270多万人次,处置重大事件15余万起,参与强制执行的财产标的累计23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强调指出,各级审判机关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要积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的职能,使司法警察更好地成为体现审判机关公正执法、严肃执法、文明执法的重要力量。(完)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