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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宣判大会
发布日期:2003-09-17

   

   

   
   为了深化"建设平安常州,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我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好转,9月1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集中宣判大会,由副院长时永才代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件8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进行了一审宣判;受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院长陆洪生对5件5人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进行了终审宣判,并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命令,对这5名罪犯执行了死刑。
              (刑一庭、刑二庭、法警支队)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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