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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洪生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彭松等三人共同抢劫、杀害台商案件
发布日期:2002-12-31

   

   
   今年9月21日晨,常州市新北区富都新村19幢丁单元302室台商李芳明被杀害在家中,李芳明原系台资企业南京士林电机公司总经理,居住在常州经商。此案正发生在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期间,造成极坏社会影响。12月17日上午,我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彭松、伍松华、彭丛超三人共同抢劫、杀害台商一案。陆洪生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潘君泽、审判员苗跃进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发案当地数百名群众旁听了当天的庭审。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彭松在常州士林电机公司打工时认识了被害人李芳明,并得知李芳明有二万多美元。2002年8月,被告人彭松被公司开除,回家后遂产生抢劫李芳明的歹念。2002年9月,被告人彭松纠集被告人伍松华、彭丛超,多次预谋抢劫,并准备了封箱带等作案工具。9月17日下午7时许,三被告人携带封箱带窜至本市新北区富都北村19幢了单元302室,推门入室,因室内无人便离去。9月18日上午6时许,三被告人又窜至上述地点,被告人伍松华、彭丛超先进入室内,见室内有二人在睡觉,未敢实施抢劫。9月21日上午6时许,被告人彭松、伍松华再次窜至富都北村19幢丁单元302室,推门入室,见被害人李芳明在睡觉,伍松华便持茶杯猛砸李面部,李惊醒后反抗,二被告人先用室内的视频线反绑李的双手,又用毛巾、封箱带封李的眼和嘴,后用领带紧勒李的颈部,致李死亡后,劫得被害人钻戒二只,劳力士手表一只、香烟一条,共计价值人民币151000元。经法医鉴定:李芳明系遭他人勒、扼压颈部,并阻塞口、鼻腔,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合议庭听取了控辩双方辩论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由于被告人彭松交代了另一起在湖北省的抢劫、强奸犯罪事实,该案将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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