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常州中院审委会 |
发布日期:2022-05-11 |
5月10日下午,常州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列席常州中院审委会,对一起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发表意见。常州中院院长曹忠明主持审委会并发表讲话,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及两院列席人员20余人参加会议。
陈兴生检察长要求全市检法两院致力于共同价值追求,切实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在审委会这个平台上通过沟通协作、履职尽责、总结借鉴,着力推动法院工作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陈兴生检察长倡议两院进一步深化沟通协作,在努力营造良性互动工作格局上取得积极成效,通过两家单位精诚协作共同书写法治常州新篇章。
曹忠明院长对进一步加强检法协作,营造工作合力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确保思想认识再提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不仅不会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形成干扰,反而有利于促进审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公正行使审判权,促使审委会制度立足中国司法实践获得良性运行效果和旺盛生命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需要法检两院共同推进,全市法院要切实树立“列席就是沟通、监督就是支持”的工作理念,继续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各项制度,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真正与检察机关一道将常态化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落实各项监督要求,确保检察监督再显效。全市法院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断规范、完善监督衔接配合机制,认真审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各类案件,切实重视对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实工作,充分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的监督成果提高审判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公正裁判的能力,确保法律监督落地见效。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检两院沟通交流机制,确保协作途径再拓展。法官与检察官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二者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正向关系。全市两级法院要与检察院一道,在完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执行等方面构建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上勠力同心,在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上同向发力,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上同频共振,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共同提高。同时要建立完善业务会商交流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文化交流合作机制等,切实营造协作合力,推动法官和检察官业务能力共同提升,努力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志同道合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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