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曹忠明同志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
发布日期:2022-01-25 |
2022年1月25日上午,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任命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曹忠明同志为副院长,并决定其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后,曹忠明代院长进行宪法宣誓。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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