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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丽英:问题家庭的“诊疗师”
发布日期:2022-10-2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汪丽英,女,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7年被省高院评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进个人,2018年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市级文明法官、办案能手、普法先进个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2017、2020年、2021年连续多年被区政府嘉奖。

她,一头利落的齐耳短发,走起路来脚步轻快,干起工作一丝不苟;她,身穿神圣的法袍,开庭时明察秋毫,调解时轻声细语。说起她,可以用这几个词来形容:专业细致、恪尽职守、柔情善断。心怀对法治的梦想,她一步步从书记员成长为优秀的法官。

善于用情破碎家庭的修复师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没有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没有行政案件的复杂程序,没有商事案件的“高大上”,有的只是难以厘清的情感纠葛和家庭矛盾。这些每天要面对的琐碎日常并没有让汪丽英变得冷酷,相反,她对每个当事人都很关注,希望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的悲欢离合。十年前,她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用双重专业技能服务大众,累计办案2000多件,其中婚姻家庭类占大半。

每一起家事纠纷,都关系到一个家庭能否延续,关乎每名成员的幸福。把当事人从剑拔弩张的对峙关系中抽离出来,修补好他们的感情裂痕,才是家事法官的真本事,汪丽英这样告诫自己。

2017年7月,九十岁的张大爷起诉大儿子张某履行赡养义务。由于辖区经济较发达、群众孝老爱亲,已多年未有赡养诉讼,这起案件引起了汪丽英的重视。为了解一手情况,她和书记员上门送达,在派出所找到了与父亲揪打被拘的张某,送达后采用冷处理的方法,让张某答应了赡养条件。同时知晓赡养案件的背后是张大爷自建房的归属问题。二十多年来,张某与父母姊妹为了房子反目,曾失手将妹妹打伤被判刑。为避免“冤家”父子以后再生死相搏,汪丽英开导张大爷:“六岁前没有父母陪伴的婴幼儿,缺乏安全感,小时候没有得到爱,长大了也学不会如何去爱别人。”张大爷后悔早年没把张某带在身边抚养,原谅了张某,兄弟姐妹自愿放弃继承自建房。张某内心愧疚:“我慎重表态,为了大家庭的幸福美满,孝顺父母,与兄弟姐妹和谐相处。”

房子的归属不属于案件的处理范围,但看到大家庭能破镜重圆、化解心结,汪丽英认为三个月的付出是值得的。

敢于创新与时俱进的探路人

离婚案件矛盾突出、易引发恶性事件,仅通过判决难以有效平息纠纷、化解矛盾。新冠疫情爆发后,给陈述多于举证、感性和理性并存的婚姻案件的审理造成了巨大困扰。面对新情况,汪丽英创新审理思路,化解矛盾纠纷。

汪丽英分析,疫情期间,带娃的长辈回老家,夫妻单独生活,客观上减少了两代人的矛盾;不能随意出门,排除了婚外第三者的感情干扰。疫情让有矛盾的夫妻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有效阻断乃至彻底战胜病毒,客观上有利于感情裂痕的修复。疫情有利于人生观的重塑,疫情初期不断报道的死亡人数,让夫妻产生了“珍惜眼前人”的想法。汪丽英抓住隔离契机,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仅2020年4月就挽回了没有原则性矛盾的八对夫妻。

汪丽英抓住家事审判改革契机,推动家事审判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法院联合妇联成立了全市首个“‘守*望’婚姻家事纠纷社会参与工作站”,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李某(女)和陈某(男)离婚后,陈某以陪儿子为由强行搬至李某住所同居生活。同居期间,陈某对李某实施暴力,李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汪丽英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支持了李某保护令请求。

“这是我院在反家暴法施行后发出的首份非家庭成员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汪丽英说,“因为担心保护令的签发会激怒陈某,带来更严重的暴力行为,我们除了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告诫之外,还请李某居住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参与保护令的执行工作。”

在法律的世界里,温柔是一种无声的力量。汪丽英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为了尽可能减少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心理阴影,汪丽英不直接向孩子征求意愿,而是通过心理小测试的方法,让孩子吐露心声。

女孩读初中,父母离婚之后随父亲生活,与继母矛盾不断,再婚再育的父亲为了省心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母亲改嫁后未工作,继父不愿意接受女孩。怎样妥善安排女孩的生活,成了汪丽英的心事。正值暑假,汪丽英约女孩见面,女孩一言不发,拒绝沟通。汪丽英通过“房树人”小测试,指出:女孩内心很没有安全感,也没有归属感,找不到自我,可能引起学习障碍、生理疾病。父亲幡然悔悟,当场撤诉,按女孩的意愿办理了住校。

汪丽英总结了家事案件独特的办案方法:温馨调解法、过错剖析法、有的放矢法、法律威慑法、细节观察法等。当事人的感谢信和个人三等功、劳动模范、嘉奖,是对她工作的充分肯定。

乐于奉献弘法布道的志愿者

“各位听众晚上好,这里是亲子课堂……”2011年起, 每周四晚九点,无论严寒酷暑,还是急风骤雨,汪丽英细腻温婉的声音都会伴随着电波,准时与听众相约在常州上空。她和大家聊亲子教育、家庭关系调适、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已然成为听众的“知心法官”。

她结合办案实际编写普法资料,将晦涩难懂的法条改编成生动形象的案例,通过普法不断提高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十多年来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大讲堂计150场次,受众十万余人。南京财经大学大三学生小何与汪丽英非常有缘:“高中时聆听了汪法官的一堂法治讲座,汪法官鼓励我们学习法律,那时就在心里植下了法律的幼苗,高考时我毫不犹豫地报考了法律专业,现在能够成为汪法官的实习生,我太高兴啦。毕业后我要考法院,成为像汪法官一样女法官”。作为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汪丽英感慨曾经的谆谆教导终于有了回报,她从何雪身上看到了法院未来的希望!

工作之余,汪丽英热心公益,关心自闭症儿童、参与单亲家庭关爱活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指导群众依法带娃,成了汪丽英义不容辞的工作。她永远行走在需要她的电台、社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