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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创新举措破解律师“阅卷难”
发布日期:2022-11-0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没想到这么快就刻录好了,实在太方便了!以后再也不用拖箱夹包地过来复印卷宗了。”

11月1日上午9时,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档案查询窗口,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正在办理黄某交通肇事案的阅卷,从提交申请到拷贝完成,仅用时一分钟。

这是常州法院为律师办理的首例在审刑事案件电子阅卷和拷贝服务,同时,也意味着律师在刑事审判环节中的“阅卷难”在常州成为历史!

市中院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全力推进律师阅卷集约高效开展,于10月26日出台《关于调阅在审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将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纳入申请调阅在审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的人员范围,并对刑事卷宗调阅流程、保密事项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全方位开展在审刑案电子阅卷和拷贝服务提供了具体指引。该指引出台不久,市中院即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发布通知,明确此项工作于今日正式实施。

这项措施的出台与实施,让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办案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当前正在向全市法院推广。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律师网上阅卷服务,争取尽快实现“一次也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