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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类个人破产审判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22-09-27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高效推进全市法院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破产、执行法官类个人破产审理水平,统一裁判尺度,9月24日下午,市中院举办类个人破产审判业务培训讲座。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章伟,从适用类个人破产的程序相关问题入手,对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开展“与类个人破产制度相当试点”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进行了解读。两级法院相关条线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审判、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参加培训。

培训中,章伟对类个人破产工作的历史及推进概况进行了介绍;从吴江法院开展类个人破产工作的经验体会入手,对推进类个人破产工作应做准备、关注要点进行了分析;并从债务人主体、申请主体、立案审查和受理、管理人、债权人通知公告与债权人会议、自由财产、和解程序、分配程序、免责等九个方面对省高院出台的《解答》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培训既有理论知识的介绍阐述,又有实务操作的分析交流,内容丰富全面,贴合审判实际,获得了参培人员的一致好评。接下来,市中院将督促全市基层法院进一步增强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力度,抓住时间节点,针对现实问题,掌握有效方法,打开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