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苏0492民初3615号公告 |
| 发布日期:202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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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92民初3615号 严小铭: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森诺木业有限公司、姚来娣、王尧煜、王尧泉、袁洁、常州市巨丰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恒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严小铭、赵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492民初3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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