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苏04民终5697号应诉材料公告 |
| 发布日期: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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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民终5697号
赵强: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曾红彬与被上诉人赵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二审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第六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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