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苏0412民初16854号应诉公告 |
| 发布日期:2025-10-17 |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12民初16854号
包玉芳: 本院受理原告张鹏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2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徐凌楠 电话:0519-88311235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