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苏04民终4112号公告判决 |
| 发布日期:2025-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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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民终4112号
陈菊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喜因与被上诉人常州市布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高成、陈菊珍、张娟、原审第三人江苏森菲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苏04民终41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五年九月一日
案件承办人:赵德升 联系电话:0519-85579850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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