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苏0492民初961号公告 |
| 发布日期: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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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常 州 经 济 开 发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5)苏0492民初961号
杭州飞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常州经开区潞城鼎峰装饰材料商行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92民初9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横山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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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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