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苏04民终1671号公告 | 
| 发布日期:2024-03-21 |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民终1671号 
	 张建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苏国兴与被上诉人丁琴英、原审被告张建华、吴科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申请回避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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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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