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平公告 |
| 发布日期:201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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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州 市 钟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张平、黄素芳: 本院受理(2016)苏0404民初237号原告薛济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归还借款50000元整并支付利息(自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3号506室 承办法官:张金华 0519-8390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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