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建强公告 |
| 发布日期:2016-03-15 |
|
常 州 市 钟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承建强: 本院受理原告梁玉明诉你要求归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钟民初字第2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83907156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