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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停诉息访力度妥善解决专项活动两件重点案件
发布日期:2007-05-28
 
    潘建芳、吴产南夫妇上访案件是集中处理省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12件重点案件中的两件。潘建芳、吴产南上访时间长,上访次数多,是有一定“影响”的进京上访老户。近年来,市两级法院、有关党政等部门对其的上访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效不大,为了接访、稳控,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以说这是“骨头”案件。
    潘建芳、吴产南上访主要牵涉到两件事:一是潘建芳因超计划怀孕,经所在计生办做工作后潘做了引产手术,潘建芳怀疑自己引产下来的孩子被杨某某领养,要求将杨领养的小孩归还给她。2000年有关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结论杨抱养的女孩与其引产无关,该结论潘不予接受。2003年7月在潘的要求下做了亲子鉴定,结论为潘建芳夫妇与该女孩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但潘建芳夫妇无端认为是区计生局串通了鉴定中心;二是2002年4月杨某某与吴产南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间及租期届满后,双方发生矛盾,杨于2004年8月提起诉讼,要求吴返还该房屋并赔偿损失。武进法院判决吴将房屋使用权返还杨并赔偿损失。吴提起上诉,中院维持了原判第一项即吴将租赁房屋交还杨,驳回了杨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该案已全部执毕。此外,潘建芳夫妇将其他事情也作为上访理由,如:其子不能服兵役,即认为是地方政府故意不让其子到部队当兵;无证经营网吧被查处也认为是因上访而遭报复。2005年11月对潘建芳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其患偏执性精神障碍疾病。
    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5月14日包案领导中院副院长张建文同志召集召开由潘建芳、吴产南所在地前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武进区法院院长、信访局局长、中院责任部门、信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在肯定案件实体处理、程序正确、其上访属无理的前提下,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切实有效地做好上访当事人停诉息访工作。鉴于潘建芳、吴产南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经过多方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息诉方案:一是即时给予经济补偿2000元,以缓解眼前的生活困难;二是即刻为潘建芳办理低保手续,2008年为吴产南办理低保手续;三是从2007年7月起为其全家办理农村新型医疗保险;四是寨桥派出所与其全家结成对扶贫帮困。真心真意的关心帮助,实实在在的帮困措施,使吴产南夫妇缓解了对立情绪,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吴产南明确表态以后不再上访。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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