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尽“执”尽责 使命必“行”——常州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日期:2025-09-26

       暑气渐消勤未歇,秋季执行正当时。9月23日,正值秋分,这是收获的“黄金时节”,更是正义加速兑现的时刻。常州两级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抢抓清晨、夜晚等执行“黄金期”,常态化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执结一批涉民生、涉企业重点案件,让胜诉当事人权益“颗粒归仓”。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警车41辆,执行干警144人次,涉及案件80件,拘留1人,拘传13人,搜查2处,开锁1处,最终执行完毕12件,执行和解19件,执行到位127.52万元。

       胡某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周某居住在无锡马山,路途较远,经开法院多次对其线上督促无果。经执行法官现场走访及申请执行人蹲守,最终摸清周某行踪。在锁定目标后,经开法院执行干警清晨突袭至周某家中将惊愕的周某拘传,对其予以训诫,经协商双方达成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周某已向胡某支付首期款。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经蹲守于夜间发现被执行人,紧急联系执行法官,新北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被执行人起初态度强硬,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并说明拒执后果,被执行人感受到司法拘留压力,当场支付18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钟楼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起先诉苦辩称无能力履行,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其主动联系儿子到法院提供担保,儿子当场以支付现金及银行卡转账方式履行31000元,本案全部履行完毕。

       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天宁法院对被执行人朱某某名下的抵押房屋张贴了腾退公告,但朱某某未按期腾退,执行干警于集中执行当日前往现场,依法采取强制换锁措施。

       马某某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溧阳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吴某某并将其带回法院接受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吴某某有使用他人微信转账消费的行为,且数额较大。因吴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恶意规避执行,溧阳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天。

       民生无小事,执行显担当。每一起案件的顺利执结,都离不开执行干警们的辛勤付出,他们用脚步丈量执行路上的责任,用行动诠释执行者的使命。下一步,常州两级法院将继续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以更硬举措、更快速度、更强担当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